【借鉴】关于物业公司配合快递配送工作的几点提示

2015-06-26 15:21:4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最近,关于快递员入户送货的安全问题引起了不少网友和市民的讨论。某报对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大兴、通州、石景山8个区的100个小区的物业公司进行了调查,其中31家小区物业拒绝帮助业主代收快递,而另外69家小区物业也仅限业主不在家等特殊情况下,提前打电话通知物业人员才愿意代收快递。在调查中,曾有数家物业公司此前曾经可以帮助业主代收快递,但是由于发生了一些纠纷,物业不得不放弃了此项服务,而同样是出于避免“麻烦”的角度考虑,一些物业公司对于代收快递也提出了一些条件,甚至还需要收费。

针对以上问题,北京市住建委物业指导中心组织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和北京市快递协会进行研讨,同时召开物业企业座谈会,进一步研究物业公司和快递公司在邮件配送过程中如何分清责任边界。我协会对物业企业有以下几点提示:

一、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53号令,《北京市快递安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依照《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快递企业寄递快件需要进入社区、高等院校时,相关单位应当提供车辆通行和临时停放、快件派送等便利条件,快递企业应当遵守社区、校区管理相关规定。”物业公司要依照《办法》规定配合快递配送工作。

二、物业公司配合快递配送工作一般应属于物业服务合同规定之外的服务,属于特约服务。

三、若物业企业愿意配合快递配送工作,应该与业主、快递公司签订三方协议或分别签订协议,在协议中明确服务内容和责任界限。

四、物业企业还应做好以下工作:快递人员进出小区必须登记;合理安排车辆进入小区,并要求其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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